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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刺猬之皮
可知道我一直在等候,不断地抬头望那个窗子
——克洛德·西蒙

王冠并没有把那封信寄出去。从开始动笔之时,他就没那个打算。
寄一封满载秘密的信,到一个他陌生的世界(犹如哥布尚未到达之前的美洲),是术师的原则所不允许的。
他清醒的了解,借写信之机,梳理一下自己的回忆,才是他的目的。
信写好后,他反复看了几次(将回忆贴上醒目标签,以便保存),然后,默默的撕碎,直到没有再度拼合起来的可能,才把碎屑丢在垃圾篓里。
他长时间的,用空洞的眼光,出神的盯着墙角;那只壁虎,又鬼鬼祟祟的爬出来,时而静止不动,时而敏捷游移。他觉得,在它的身上,有他命运的某些投影。
传教士的影子,并没有因他把信撕碎而变粉末,相反,她更清晰的复,在他周重重叠叠的飘荡,并急促的发出召唤:快起来,到那条林荫道上去仰望那栋楼房,去进行虔诚的缅怀仪式!
马上。必须。这召唤(像严峻的命令)如此无抵抗,王冠服从的穿上外套,撑起一把黑雨伞,走出地下室。
外面下着雨(好像在配合他三天来写信的绪),有点冷,街面映着斑驳的暗影。王冠缩着脖子走过去,把暗影一一踩碎,他喜欢这诗意的破坏。
林荫道迹罕见。雨滴卟嗒卟嗒的落下来。王冠站在一棵树后面,隐住半个身子,点燃一支香烟。
“尽管不在这里住了,但我常见在这里站一下,一星期左右来一次。”王冠忽然想起房东老太太的话。一个令讨厌的老间谍,终无所事事,吞云吐雾,站在某个房间的玻璃窗前,观察闯入视野的一切,就像可厌的蜘蛛捕获自投罗网的猎物,尽管她没有恶意,可无意的侵犯别的,却显得有点不可理喻。
为了向她的不可理喻发出挑衅,王冠故意从树后走出来,站在开阔地带,双腿分开,像领袖物一般,将双手叉在腰间,嘴里斜叼着烟头,轻蔑的扫视着那栋楼房的每一个窗户。可惜每扇窗都紧闭着,房内幽暗,看不到里面的景象。
即使这样,他也仿佛看到了老太太愤怒的表(干瘪的嘴一开一合唠叨着什么),王冠心中被报复的所充实。
然而,突如其来的另一个念头闪电般把他击中:如果传教士也在某一扇玻璃窗后站在,把这一切收入视野,那会怎样?
如果她也在,用忧郁的眼光看到这一切,肯定会认为他玩世不恭,会认为他已把她遗忘(事实上他坚决不肯向遗忘妥协),会认为这是向她做出的侮辱与嘲讽……
王冠心里荡漾出一阵羞愧的热潮,仓皇收敛自己的张狂姿势。他明白自己输了。
那个老太太间谍,在另一个窗后(肯定不会与传教士站在一起,正如天鹅不与乌鸦同飞),看到这一幕,肯定会感到好笑吧?就让她笑吧,见鬼去吧。她只是个无可轻重的角。
王冠越来越觉得传教士在某一玻璃窗后的可能在增大。并且(他紧接着便肯定),她就在原来他们共同生过的房间之内。他分明已经看到,她站在那里,眼神忧郁的看着他,玻璃上模糊的浮出她的脸庞。
为了使这场景更富象征意味,王冠打开伞,遮住传教士的目光,用手指将自己的头发弄乱,将衣领拉开,揉皱,像个醉酒之徒那样,然后,他才把伞举高,移开两对视的障碍。
现在,王冠满意了,他知道落魄、失意与疲惫不堪这些词,现在都可以与他的形象挂上钩。但是,他的神(他马上调整脸部肌肉),却写满了坚毅和卑微的忠贞。多么孤独的身影,伫立于雨中(他恨不得想把雨伞扔掉),虔诚的仰望。王冠想象传教士会被这个守望纪念碑一样的自己感动,想着,想着,自己的泪水却先流了下来。同时,腔里有种被幸福电流击中的麻酥感。
他一直伫立很久(久到传教士也许在窗内站得腿痛的程度),才面带愁容,心怀满意的走开。
刚走出那条林荫道,王冠旋即明白到那一幕的荒谬,那么蹩脚的巧合,只会在三流小说里才会出现的节。传教士怎么会回来?
多么可怕!自己的表演虚妄、荒唐,像癔病患者或白痴一样。不,不能再来这里了!王冠在心里谴责着自己,走得更快,他已经预见到,接下来的几天,他会一直像现在这样沮丧、忧虑和烦躁。

刺猬之皮。传教士总是说,刺猥之皮。
“什么叫刺猥之皮?”
“当沮丧、忧虑和烦躁时,身上就长出了刺猥之皮。”
这是绝妙的比喻,现在王冠也切身体会到刺猥之皮从自己身上长了出来,比坐针毡还要难受,浑身上下都是刺,坐立不安,手脚放哪里都不如意。
最初几天,他还是怀着敌意,默默的抵御这层无形的刺猥之皮,他急欲找些事来做,练琴,去地铁通道里表演,看那封来历不明的信……但是,这些努力都无济于事,刺猥之皮如影随身,他摆不去。
于是,怀着破罐破摔的心理,他决定更尖锐的去体验刺猥之皮。一连几天,他把自己锢在地下室内,躺在睡觉,饿了,随便买些方便面裹腹。
病态的慵懒把他俘虏,肢酸软,有时,一阵一阵的,他感到头脑晕胀。在这个地下室靠近天板的地方,有一根大的铁管子,这是此栋大楼抽水马桶的延伸管道。屎尿秽物(它们源自整栋楼上陌生的排器官)在里面随着哗哗水响畅快的通行。铁管壁永远都是冰凉的。他把额头抵在上面,感觉好受了一些。
以前,他回忆起传教士时,总像站在站台上,看着一辆冉冉驰近的火车,每个窗口都坐着传教士,按一定的时间顺序坐在那里,像胶片似的,在他面前缓缓展现。可现在,那些闪光的面孔,不再按时间直线排列,她幻化无数个,簇拥了他。
第五天,他忽然想起传教士对刺猥之皮的另一种阐释。
她说,刺猥之皮会对产生消极影响,同时,也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乐趣。她打了个比喻:如果变一只刺猥,裹在芒刺之中,不受外界干扰(王冠想起狗吃刺猬不知从何下嘴的笑话),蒙蔽起感官、视觉与听觉,就了真正意义上的自我。
被施了一样的刺猥之皮!虽然想起了这个理论,可王冠并没有体验到传教士口说所言的乐趣。她不在他身边,绝望与沮丧就占据了她的位置。
直到后来,王冠把自己想象传教士,他才真正的找到了迷醉的感觉。
他仿佛看见,不是他,而是传教士生在这个地下室,与世隔绝,孤独蒙蔽,仍像在沙漠上一样,赤身,眼神忧郁。而他自己,却站在她无看到的地方,透过一个不存在的小缝隙,时时刻刻关注着她。
王冠在这想象里找到了迷醉的感觉。等他把它倒置过来时,让自己置身于地下室,让传教士在一个他看不到的缝隙后面注视他时,迷醉的感觉更加强烈:一切在她的眼皮底下,她的眼如同上帝之眼,她洞察他所付出的一切。
他想到那些中世纪在沙漠上苦修的隐士,面容干枯黝黑,衣衫褴褛,揣着一份谁也不知道的沉重信仰,吃爬行的蜥蜴,喝仙掌汁液,一天天苦捱着。支撑他们信念的,岂不同样是因为在他们内心,也始终存在一双上帝之眼吗?

半夜里,唐和一个陌生的窃窃私语把王冠吵醒。空气里还有烟草的味道,暖暖的,散发着的气息。王冠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,打量与唐谈话的陌生。一个摇滚青年,长发油腻,怀里抱着一把吉他,一脸的腼腆,眼中却闪烁着狂热的光芒。这是初至北京的外地摇滚乐手脸上司空见惯的表。
他们的谈话还在继续。闪烁着亲密的光芒。时不时发出会心的笑声。王冠对这温暖气氛很熟悉,以前,他与唐曾无数次这样过。可是现在,这气氛虽然就在他的身边重现,却没有邀请他的参与。他们疏冷了他,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讲,他们都是北京地下摇滚阵营中的一员。
王冠一阵失落、妒忌,他闭上眼睛,便把他们抛进黑暗之中。可是,谈话声却源源不断的继续涌入耳中。这真是类进化史中的失败,王冠想,如果耳朵也像眼睛一样,有那么一个类似于眼帘的装置,可以随时、主动的把外界隔离开来,那才完美无缺。
刚开始,唐与陌生青年在切磋音乐技术。讨论着怎样才能获得光滑、雅致的吉他弹奏技术,讨论节奏吉他与主音吉他的区别,怎样在歌词里追求充满力、喧闹又毫不矫饰的声音;过来一会,他们把声音压低,话题里开始频频出现唱片公司,录制、小样、发行、剪辑、宣传等令地下摇滚乐手心跳的词汇。
从地下状态浮出水面,签约于唱片公司,出专辑。这曾是王冠与唐共同的目标,也是他们曾经的友谊的根基。可是,当术师遇到传教士,两个的方向有了改变。现在,王冠转了一大圈回到原地(多么刻骨铭心的一圈),却发现唐已经将要接近金光闪闪的梦想。
是否该说声恭喜?但王冠怕自己的口气里会露出不能掩饰的妒忌。他只好继续躺着。莫名其妙的,他回想起昔与唐在艰辛环境的摇滚友谊。那时候,他常想,他们就像传说中,某两个在丛林斗争中的革命领袖那样,惺惺相惜、互敬互重。他们的友谊,是最高级别的,坚不可摧的。
很伤感的,一个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冒出:一个贫穷而快乐的子,他与唐在他住的楼顶排练(没有钱租排练场地)。他们站在一层暗红防晒砖上,眼前是晾晒在铁丝上的一长溜的床单被罩。他们光着背,肆无忌惮的纵自己的乐器,又蹦又跳,嗓音惊,直到后来房东在楼下叫骂,他们才停下来,站在楼顶边缘,抽烟聊天。那天,楼下的电器公司搞促销动,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气球正好与楼顶平齐,它们的另一端被拴在地上,风很大,床单和被罩呼呼啦啦喧哗的时候,气球也左右摇摆,距离缩得与他们最近的一瞬间,他们各自揪住了那个的东西,然后将烟头凑过去,砰的一声,了,他们像兔子一样,慌忙跑掉。
这时,一只手伸过来。轻轻的拍醒了他。是那个陌生青年。他请他吃东西。
他一边装作刚从睡梦中被惊醒,一边不失礼貌的摇摇头。他希望陌生青年能从这摇头里发现更多的信息:他拒绝外界的一切。可是陌生青年明显没有意会到,他诚挚的说(带着菜鸟对老炮的崇拜),他叫李三伟,湖南,唐那个乐队的吉他手走了,唐邀请他来顶替(为什么不找王冠?)。他心直口快,最后还自豪的声称:可能快签约了!
唐咳咳了两声,这是阻止他说话的暗示。但李三伟没有注意到,仍声音脆响的滔滔不绝(他仿佛在体验大珠小珠落玉盘的语言):“在哪个乐队?跟谁在一起?用什么乐器?民谣还是金属?来北京几年了?如果只身一的话,不如跟我们在一起吧?”
他满怀热的等待答复(答复可能会像传奇故事一样精彩),可是,王冠一直沉默着,用冷冷的眼神看着他,不说话。
为了掩饰沉寂的难堪。李三伟呵呵笑了几声,糊弄过去。然后,他坐在沙发上,长久的陷入到郁闷之中。
作为不知者,李三伟值得同的地方有两点:
第一,他没有辨清地方。进入地下室,一眼看到琳琅满目的乐器、乐谱、音乐杂志、合器与摇滚T恤,他便有种进入摇滚根据地的感觉。朝圣的伊斯兰教徒长途跋涉,来到圣城麦加后的欣喜与好奇,也沉浸了他的身心。这使他没有敏锐的发觉,这是分裂的圣城,居住着两个冷战的神。
第二,他认错了。在他没有拍醒王冠之前,他已经用朝圣者的好奇观察过王冠。瘦削、耳朵上钉着几枚银耳环,劳改犯般的发型,这些特征都在提醒他,他们同属一个阵营。是坚强的摇滚乐手。于是,他就爽快的拍醒他,和他打招呼(摇滚乐手的热方式)。他不知道,他那连绵的问话,无意中侵犯了术师的忌。所以,他遭遇了冷冷的眼神。
他无准确定义那眼神的冷感,是傲慢?还是险?像所有初出茅庐的摇滚乐手一样,他也在这个地下室挤着住了下来。几乎是怀着敬畏之心,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他悄悄的观察、琢磨王冠。他发现他既不练琴,又不写歌,终蒙头大睡,睡醒后随便吃点东西。周而复始,像个僵尸。
李三伟抑控不住隐隐的幸灾乐祸绪,做出结论:那不是摇滚乐手,更不是摇滚的先驱或隐者,只是典型的受挫败者,受了某种打击,对生失去信心,心灰意冷。
这一发现,抹平了他的尊严所受到的伤害。促使他开始用怜悯的目光,重新打量王冠。甚至忍不住想伸出援助之手,打碎笼盖在王冠身上无形的孤独之罩。

传教士说过,刺猥之皮有两种。王冠心想,自从李三伟出现后,他再次从自闭之皮,跌到沮丧之皮中。
好像急欲证明他的存在,急欲证明他那摇滚乐手的纯正身份(毫不虚假),或者只是为了炫耀他的勤奋刻苦,李三伟每天都在捣鼓乐器,大音量的播放摇滚CD,即兴演奏,嘴里还时不时发出兴奋的吼声。
王冠被吵得头昏脑浊,但他从没有直接的提出,甚至连一丝不悦都没流露出来。在签订术师的契约时,他就明白,隐忍,是神秘的同义词。
幸亏有时唐会阻止李三伟。“小声一点。”他总庄重的说。李三伟很听话,态度之转变让惊讶。他放下乐器,却捡起杂志,《我摇滚乐》、《重型音乐》、《通俗歌曲》,以及他最的《非音乐》。书页被他翻得震天响,精彩处(比如看到外国乐队的酷造型),李三伟会猛的叫好;书中的理念他不愿苟同时,马上就是一通诅咒和指责。
事实上,王冠对李三伟的这种格并不反感。相反,他从他身上看到了理想中的自己(他忽然想起那个医生对他说的一句:是另一个我)。他所反感的,是李三伟与唐的亲密。
唐这些天很忙碌(他的忙碌使王冠更感失落),早出晚归的。然而,回到地下室并没有疲惫的迹象。由此可以想象,他正忙碌的,是激奋心神的事。
他回来后,总是压低声音和李三伟进行谈话。王冠照旧装睡,但也毫不费劲的听明白了:除了演出外,唐还忙于寻找排练的地方。这一切,都是在为签约做准备。
最初的妒忌已经渐渐平息。可王冠又隐隐感到不安。很快,他就明白了自己的顾虑。他担忧那两个的关系,已经亲密到互相倾诉一些秘密的程度。这些秘密中,可能就包括唐帮他抛弃那个孩子的事。
王冠只感到头脑里有颗炸弹了:完全有可能。李三伟对一切充满好奇心,他会打破沙锅问到底,想了解他周围所有的一切。刚开始时,唐可能不会对他讲(唐不是那种),但难保他问的多了,心烦意乱之际,将秘密口说出。
他急切的,更敏感的倾听他们的谈话,可是,唐与李三伟的声音压得更低,好像知道他在偷听一样。这更加重了他们的嫌疑。王冠觉得愤怒正在内心聚积,他恨不得挺起身来,大吼一声:“大声点,大声点说话。”
可是他只能忧虑重重的背过身去,好像要把那细弱得不可分辩的窃窃私语抛到另一个世界。辗转了很久,他艰难的睡去。很快,就做了一个梦。
从梦境一开始,他就发觉这个梦很熟悉。这是传教士曾做过,并讲给他听的梦。
明知道是梦,可是他却不得不像她所说的那样奔跑,因为后面跟着一大群狼,它们张着森森发亮的白牙,随时都有咬他的可能。奇怪的是,它们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,无声无息的,急促的追着他。这几乎使他产生了后面并没有狼群的错觉。但他不敢回头望,更不敢停下脚步。他处找寻躲藏的地方,却发现这是空旷的沙漠,一望无垠。然而,就在他快要绝望时,远方出现了一棵树,挺拔、高耸入云。他拼着吃奶的力气,爬了上去,然后的抱着树干。
可是狼群并没有离去,还在树下面徘徊,仍旧无声无息的,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。
一直抱着树,也并不安全。他不能有一丝松懈,摔下去是非常危险的。难道一直这样等下去吗?是的,在这迹罕至的沙漠上,是不会有营救他的奇迹出现的。
他好后悔爬上这棵树,封闭了逃生之门。自己终有饥渴过度、精疲力竭的时候,就连打个盹,也可能会松开双手,直直的摔下去(可恨这棵树连个分叉都没有),想到这可怕的一切。他绝望了。闭上双眼,提前松开双手。

第二天一大早,王冠去了中国旅行社。他让接待小为他介绍有关去罗布泊的旅游专线。
接待小热而专业,让他坐在玻璃桌前,倒杯水,然后才抱过来一摞印制精美的彩页,详尽的向他解说。
有孔雀河线。经库尔勒,3团,营盘,在龙城观看雅丹地貌,再经土垠遗址,进入罗布泊湖心,楼兰古城,还有余纯顺墓。她捎带着讲了讲这位旅行壮士的事迹。是位悲剧英雄。接待小沉重的说。
还有玉门关线。从敦煌玉门关,经笔架山,路过彭加木墓与余纯顺墓(她又强调了一遍:悲剧英雄),进入罗布泊湖心,楼兰,龙城,太阳墓,营盘,3团,从库尔勒回来。
她接着讲起老米兰线。那些地名,在她的嘴里重新组合。罗布泊。楼兰。当然,还有余纯顺墓。一个孤独的探险家的墓地,报纸上曾报导过他的墓被盗掘的消息。可是,它仍为旅行社的商业卖点。画在地图上,接受瞻仰与照相,不断的兜售给旅行者。渐渐的,有了幸灾乐祸的意味:看,独行者在这里,而我们,才是真正的征服者,可以安全的出入亡大沙漠。
王冠喝口水,静静的听着。接待小绘声绘的描述着线路上每一个点的风俗,王冠对那些地名并不熟悉,所以,他好像在听一个虚构的世界。时而索然无味,时而兴致勃勃,可是无论如何,那是个黄沙滚滚,翰海茫茫的世界,有野骆驼和胡杨林,有海市蜃楼,有幻境般的绿洲。那是传教士的去处。
他忍不住从接待小手里拿过一张彩页,一丝不苟的看着风景图片:金的沙漠夕照。他用手指细细的摩挲,一边问她:“去一次,得需要多少钱?”
接待小笑容可掬:“请问先生决定要走哪一条线路?”
“哪一条都行,能到沙漠就行。”
“那我建议参加罗布泊双飞十团,可以更完美的接近沙漠。”
“我只想知道多少钱?”
“先生,不多。1800。”
为了使王冠知道这点钱是物超所值的,接待小彬彬有礼的解释每一天的行程,所宿的酒店规格,饮食待遇,一些有意义的动,比如拜访100年前瑞典探险家斯文·赫定博士所率罗布泊探险队的向导阿不都热依木的后裔,在余纯顺(悲剧英雄)遇难地暨墓地上敬酒、献鲜,夜宿荒漠账篷,观看荒漠落,采集新有的风凌奇石,访问罗布村寨,寻觅达阪城姑娘,颁发穿越罗布泊证书。
不知为什么,她解说得越详细,沙漠离王冠就越模糊。这不是传教士的沙漠。王冠失望的想,他站起身来,想要离开。但接待小礼貌的阻止住她,不厌其烦的继续解说旅行社完善的组织工作——一辆越野车,卫星电话,全球卫星定位系统,配备医生、厨师。
王冠难以想象坐在越野车里,与其他一道,出现在传教士面前时,会显得多么荒唐。卫星电话,全球卫星定位系统,这些冷冰冰的词汇,与温暖的传教士是多么格格不入。
再说,旅行社定下的费用标准,也好像在嘲笑王冠的贫窘一样。他尽量做出“要回去考虑考虑的”模样,在接待小的欢送声中走出旅行社
可是,沙漠的景象仍在眼前浮现,心里还隐隐回响着传教士的召唤。王冠不住拐进一家大型书店里,在地图旅游专柜前久久的站着。
他翻阅关于沙漠的不同类型图书。图集、学术专著、旅游随笔,很快,他就聚精会神的沉浸于一本沙漠徒步探险指南中。里面列出详尽的准备工作,应带物具,路线路,饮食规则,防备措施,帐篷与野营刀具的挑选。看得王冠心头一阵沸腾。可是,指南的最后,却有一段危言耸听的结论。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,指南总结说,纸上谈兵是徒步探险的大忌。沙漠极似迷宫,仅知路线图是没用的,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才能安全穿越罗布泊。1、备有至少个GPS(新RAM电池);、至少部卫星电话(有备用电池);3、至少部可互换零件的驱越野车(有牵引绳);、合格司机(熟悉路线并精通汽车维修);5、够15天的食物和水(有保护措施);、楼兰门票(要有特殊关系);7、后方联络(可小时联络并有能力随时派出救援员和车队)。
王冠把这本贵得令咋舌的探险指南买了下来。通行证。他忽然想起郁郁曾经说过的话。他把它紧紧的贴在心口,心想,这确实是一个通行证。也是一个按钮,他轻轻一触,就启动了一个跃至眼前的计划:他得想尽办赚钱,等攒够钱时,就可以按书中所列的清单购买探险用具(指南中的清单细致入微,连商家的地址电话也列了出来),然后,踏上迈向沙漠的路途。
避开恶俗的赚钱二字,他把这个计划命名为寻觅计划。术师寻觅失散的传教士。

计划的第一步骤就是赚钱。去五道口卖打口?贴小广告教授吉他与萨克斯?倒腾知名乐队的演出票?或者找份稳定工作?不,这都是低级行径。
可是除了老本行,王冠并不擅长任何赚钱手段。孤木不林,他想组建一个乐队,至少可以在酒吧里驻唱,如果机缘巧合的话,很快就能赚到需要的钱。
事不宜迟,第二天,中午起床后王冠去了树村。这是中国地下摇滚乐的一个,许多地下乐队在这里生。乘坐717到菊园东站下车就到了。沿着一条两边长满淡蓝和淡红野的道路一直往里走时,王冠有种失群的羔羊回归庄园的感觉。
很快就来到村子中央。很脏,因为没有下水道,每一家都把污水直接排到村子的路上,形了一条条的小黑河,几乎取代了道路。环境很恶劣,周围地区的垃圾全都运到这里,堆积如山,垃圾堆里竟然还开放着几枝鲜(使想起波德莱尔的诗集),也许正因为这里环境恶劣,所以房价便宜,吃饭便宜。便宜是它唯一的点。这个地方不怕吵,能找到宽大的排练室,可以尽的享受摇滚乐的音量。逐渐这里了地下摇滚乐的。乐手们在这里顽强的生存,为音乐的,牺牲生的标准。
已经是夏季,天气太热,村子里很静。王冠有种置身神圣宗教殿堂的感觉。教堂寂静,信徒的心态卑微谦恭。
王冠在这个毫无生机的村子里走着。越过一个巨大的垃圾堆时,群的苍蝇嗡的飞起来,吓了他一跳。也就是这时,他听到远处隐隐传来了音乐声。他竖起耳朵,认真的听着。这是他的好。
当沉默渐渐为习惯时,他就开始喜欢听声音,听各种各样的声音。好像倾诉与倾听,针锋相对,不可能被同一个喜欢似的。
他分辩出了鼓声、电贝斯与电吉他的声音。简单有力,节奏很稳。他感受着里面的节奏,慢慢走近那栋平房。周围是些捡破烂的住的房子,几个蓬头垢面的小孩子在院子里玩耍。
他敲响了他们的门,门被打开了,几个光着膀子,汗流浃背的年轻惊愕的看看他(认真的盯着他背的吉他),冷漠的打个招呼,又开始忙起来。
王冠不认识这些乐手。他们比以前的他更执着。技术虽然有欠妥之处,可是乐器都是顶尖的。
屋子里很热。有个电风扇在不停的吹。吉他。音箱。效果器和乱七八糟的磁带、CD。
他们制造的音乐,唤醒了王冠心中的渴望。他的手指动了动。想请求他们,让他参与。可是,这时,一位老大爷敲门进来,沧桑的脸上写满愤怒,他用与他的年纪不相称的大嗓门说,声音太大了,影响他休息,如果不把窗户堵上,就不让他们租了。他无异是拥有出租权的房东。
几个年轻面面相觑,找了一些泡沫塑料堵在窗户上;继续排练不到五分钟,老大爷再度跑过来,声称门也要堵上(他好像有闷几个年轻的企图)。不然要报警。他们只好找来棉被往门上钉,大钉子和铁锤早就准备好了(这是每天排练的必备程序),从墙角处取出来,王冠帮他们一起动手,三下五除二,就把小屋子改造闷罐子。
这样也不行,太热了。几乎令窒息,他们不得不停下来。打开门窗,像劫后余生般喘气。王冠递给他们每一支烟,靠着墙壁坐一排,在吞云吐雾中,聊着这里的况。王冠试探着询问他们,愿不愿意让他参与,可是,几个年轻都一脸真诚的说:“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。”
王冠有些茫然。他饿了,说要出去吃点东西(好像为了逃避什么)。其中一个染红头发的乐手诚恳的说:“能不能带一点吃的回来。”他问他们要什么。包子就行,年轻很客气的说。
他在路口新东方学校对面的老家肉饼吃了份蛋炒饭。然后去找包子。找到的包子形状魁梧(包子的个头往往与滋味反比),5毛一个,他买了八个。包子已经凉了。他们怎么吃呀?
王冠狐疑的把包子递给他们。乐手们说着谢谢,一拿起一个就往嘴里塞。很久以后,王冠还对他们的吃相记忆犹新:三口两口,包子就下去了一大半。没有水,太干了,其中两个乐手伸着脖子使劲往下咽,笑着使劲往下咽……然后,他们把手往裤子上一抹,堵上窗户,继续排练。
一种难以言说的绪突然占据了王冠的内心。虽然他明白这种艰苦有时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,可是,亲眼目睹别这样,却被深深的震撼了。
自惭形秽。他想到了这个词。羞愧感在内心撞碰。他来这里,怀的又是什么目的?利的,为了赚钱去罗布泊。一个卑鄙的伪摇滚者。他看着他们,犹如看着当初的自己,内心咒骂着自己。刺猥之皮再次降临。
黯然归来的路上,才发觉好多墙壁上都写着大大的“拆”字。这个字张扬的盘踞在墙上,提醒们,它有权将这个地方,从地图上抹去。王冠站在积满污水的道路中间,感到自己先行被拆散。

尽管已经暗暗发誓,再也不去仰望那栋楼房,要放弃宗教仪式般的虔诚缅怀。可这次,是为了告别。告别意味着远行。王冠点燃一支烟,烟雾中预现出一幅画面——
他穿着黑衣服,背着吉他,一路走,一路唱,不用帐篷,也没有安全刀具,方向直指罗布泊沙漠。路的前方有很多盯着他看(像看一个怪物),听他唱歌,会施舍给他一些饭菜,然后围着他,观察他狼吞虎咽的吃相,可是他毫不难为,在众的注视之中,慢条斯理的吃完饭(饭太少了,他伸出舌头像狗一样舔净碗壁,就像树村的那几个摇滚乐手伸长脖子使劲咽包子),然后拍拍灰尘,站起身来,唱着歌,继续往罗布泊的方向走去,表就像那封陌生来信里的乡村笛子手般执着。
他吐口烟,仿佛又看到那些围观者的惊愕表。他们纷纷猜测这个黑衣年轻的来历和去处,可是,没有一个了解他孤单前行的内。谁也不知道,他是神秘的术师。
王冠深的想象那个黑衣年轻的道路。他风餐露宿,夜兼程,终有一天,他到了沙漠(就像接待小嘴中的余纯顺)。
他抖索着手,又点燃一支烟,抬起头,遥望那个熟悉的窗子。
那个虚妄的幻想魂不散,又来了:传教士与房东老太太都隐藏在玻璃窗后,一眼不眨的观察他。忧郁的眼神,和他相隔着一层玻璃窗与十几米的空气。
王冠苦笑一下,像是为了彻底打消这个妄念,他把自己的眼睛想象望远镜,认真的观看那扇他曾与传教士一同往下张望的窗户。房内很暗,看不清窗内的景象。但恍恍惚惚,玻璃上好像浮着传教士的脸庞。
又是幻觉吧?他冷笑着讽刺自己。把目光往一边移开,落到一小盆仙球上。
让他倍感亲切的沙漠植物。传教士自未遂,出院那天,他买来送给她,希望她的生命像仙球一样顽强。搬到地下室去住时,他一时疏忽,把它留下了;后来,他来缅怀传教士时,才发现它被孤零零的遗忘在窗台上。不起眼,随时都有摔下来,粉身碎骨的可能。
可是,王冠却为自己的疏忽而高兴,他觉得在疏忽中留下的,不是一棵植物,而是的信物。就像传说中才子佳被迫离别时,必然会出场的信物(比如戒指玉镯)。那是重逢后相认的凭证。
马上启程去沙漠了(离那压抑的地下室),也许会与传教士相遇,那时,岂有不出示信物的道理?即便不能与她相遇,那么,带走仙球,为她留下自己远走的讯息,不也同样有必要吗?王冠决定带走那棵仙球。
他转身往楼上爬去。轻车熟路,他走得却很慢。敲门,没有回应,轻轻一推,门却开了,竟然还能嗅到以前的生气息。
靠窗的逆光里,站着一个(莫非刚才恍然觉得有,并不是幻觉?),还没有看清容貌,他便知道那是传教士。难道是梦境?王冠屏住呼吸走过去。劳改犯一样的发型。麦褐的皮肤。忧郁的眼神。这不是幻觉。
“我回来很久了,不在,这间房子还空着,我就重新租下来。好几次,我都看到在楼下。”
传教士的声音像梦幻一样。王冠摸着她的脸,感觉到脸颊的温度。的确是她,生生的传教士。他深的拥抱她。与此同时,一阵晕眩,一阵疲倦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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